已经配置了保险,或者在准备配置保险的,一定要知道下面的道理:

医疗险是用来报销医疗费用的,重疾险是弥补收入损失的,所以一定要搭配购买,才能最大化转移风险。

01最近一个朋友说:我给我父亲购买了重疾险和医疗险,因为买的比较晚,保额较低,只有10万,非常不幸的,父亲罹患了某重大疾病,在治疗半年后,拿到了重疾理赔金,医疗费用也都出院报销了。但是,出院后,父亲不仅仅是收入中断了,还需购买康复器械、持续药物治疗、营养补充等,不仅花光了重疾险理赔金,还因此欠下不少债款,负担不可谓不重……

大家都知道,这种非住院费用,医疗险是不能报销的,那有没有什么险种可以涵盖这一部分支出呢?

02没错,确实有一部分重大疾病,在确诊后,需要持续长时间的康复治疗,而不需要住院治疗,这样医疗险也就不能报销。因为重疾险往往在比较严重的阶段,所以后来有了轻症和中症责任,那么对于确诊之后的持续治疗,有什么保险责任来覆盖呢?除了护理保险,确实有一些保险产品,已经开始覆盖这部分责任。带有”恶性肿瘤津贴“的产品海保人寿—海惠保(芯爱2号)

罹患恶性肿瘤并给付保险金,自首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一年以后,医院接受相关治疗、随诊或复查,按保额的20%给付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。每个年度内给付一次为限,累计三次为限。达到三次或被保险人身故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

海保人寿—嘉佳保

罹患恶性肿瘤并给付保险金,一年后,医院接受相关治疗、随诊或复查,分别按30%、30%、30%、20%、20%给付恶性肿瘤医疗津贴保险金,每次给付间隔期≥1年。

昆仑健康—健康保(多倍版)

初次确诊恶性肿瘤,自确诊之日起天以后,仍有治疗行为的,给付30%基本保额,累计给付3次为限(可不连续)。

脑部或者神经系统的一些特定疾病保险金海保人寿—海惠保(芯爱2号)

8种脑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险金

罹患脑部特定重大疾病,确诊之日起一年以后,按保额的12%给付脑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险金,每个年度内给付一次为限,累计给付次数以十次为限。给付的次数达到十次或被保险人身故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

复星联合健康--倍吉星

12种特定疾病,自确诊之日起,每一保单年度给付20%保额,连续给付五年或至被保险人身故。瑞华健康保险—倍嘉乐保罹患20种特定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,确诊之日后的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,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%给付特定疾病健康维护金。特定疾病健康维护金的保证给付期间为十年,给付完毕后本项责任终止。(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特定疾病健康维护金后,于保证给付期间内身故,我们将尚未领取完毕的剩余保证给付期间内的金额提前一次性给付,本合同终止。)

以复星联合健康倍吉星为例,12种特定疾病包括:

12种特定疾病

1瘫痪

2脑中风后遗症

3严重脑损伤

4脑炎后遗症或者脑膜炎后遗症

5进行性核上性麻痹

6严重阿尔茨海默症

7严重帕金森病

8严重运动神经元病

9细菌性脑脊髓膜炎

10重症肌无力

11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

12多个肢体缺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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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肿瘤的后续治疗,如果配置了百万医疗险,还是可以继续报销的,然第2类特定疾病的持续治疗,医疗险没法覆盖,但这些特定疾病,往往需要长时间治疗(很多是药物治疗)和康复,会不断产生费用,所以能覆盖这部分责任,就显得尤为重要~

那特定疾病是不是高发的呢?我们举几个例子:1脑中风后遗症目前每年有万人患病,年中国心脑血管报告,全国共有万患者。轻微的脑中风对于生活自理不影响,严重的可能导致瘫痪,完全丧失生活能力。而且脑中风需要康复治疗。尤其对于男性而言

心脑血管疾病致死率第一

心脑血管疾病致残率第一

急性脑中风患者第一年复发率达17.7%,5年累积复发率30%

2阿尔茨海默症老年人老年痴呆的首要原因,65岁以上人群患病率4%—7%,我国目前有万名患者,预计年将超过万。

治疗方法虽然有很多,但是目前没有突破,无论是药物治疗、物理治疗还是

心理治疗,都不能中断阿尔茨海默症的病程进展,只能延缓疾病的发展。

有效的治疗可以减慢疾病的发展,平均生存期有6-8年。

3帕金森

65岁老年人群患病率2%,目前我国的帕金森患者人数已经超过万人。

帕金森病目前无法根治,但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,甚至残疾,

一般不会影响寿命,通过药物可以较长时间的维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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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疾险保额要高,保障也要全面。如果预算可以的话,选择一份含有的产品还是不错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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